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主题出版工作,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今年4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重点出版物出版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4〕15号),要求各地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指导出版单位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辉煌成就等重点方向,策划一批重点出版物,迎接新中国成立65周年华诞。
    《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共有380家图书出版单位报送图书选题915种,74家音像电子出版社报送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140种。经过专家论证,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同意,最终确定了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重点出版物59种(名单见附件),其中图书49种,音像电子出版物10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主题出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提供保障,确保59种重点出版物在今年国庆节前出版。
    二、承担出版任务的相关出版单位要切实抓好重点出版物的组稿、编辑、加工、印制和发行等各环节工作,涉及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正式出版时,可在其封面上标注“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重点出版物”字样。
    三、国家出版基金办公室将对此次入选的重点出版物给予专项支持。出版单位须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
    四、总局将在国庆节前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重点出版物,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准备、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组织相关出版、发行单位做好重点出版物的展示展销和主题阅读活动,充分发挥重点出版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浓厚文化氛围。
 
 
    附件: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重点出版物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